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阮瓊)10月19日,湖北黃岡交警發(fā)布關于暫扣車輛報廢處理的公告,對20輛被扣留的小汽車和207輛被扣留的摩托車車輛特征進行公示。
據悉,此前,黃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英山大隊在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對部分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的涉案車輛進行扣留,并于2021年7月16日發(fā)布相關公告,敦促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車主三個月內到英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接受違法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三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之規(guī)定,被扣留的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xù),或者不前來接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3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報廢。

扣留機動車車輛號牌或無號牌車輛發(fā)動機號、車架號等車輛特征。來源:英山交警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yè)執(zhí)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m.bow-and-arrow.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